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就诊须知
作者: 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
日期: 2021-08-02

就诊须知

 

尊敬的患者及陪护人员:  

 

  为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切实保障患者、陪属、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精神,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:

 

  1.患者及陪护人员来院就诊前3日内,如出现发热(体温≥37.3°C)、干咳、乏力、嗅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等症状者,须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。

 

  2.来院人员请携带身份证、正确佩戴口罩,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。无法提供健康码者须在预检分诊处登记,主动告知近期旅行史、居住史、接触史等信息。

 

  3.门诊就诊人员请保持一米间隔,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。

 

  4.住院患者须持身份证及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办理住院手续后进入病区。住院期间严禁探视。

 

  5.住院患者确需陪护的,允许固定一名陪护人员,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要求。陪护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及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护士站办理陪护证。凭陪护证出入病区。

 

  6.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在病区串病房,遛走廊,聚集聊天。

 

  7.门诊就诊患者严禁进入住院病区。需复诊者提前与病房主管医生预约,到相应门诊就诊。

 

  请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,让我们共同努力,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就医环境。

 

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(河北省老年病医院)

 

2021年8月1日

 

疫情防控,医院为什么不允许您探视病人?

 

  “我从没去过外地,也没去过中高风险区,凭什么不让我进病房探视?”

 

  “我打疫苗了,为啥还不允许我进入病房探视?”

 

  “亲人生病住院,为什么只同意一个家属陪同?”

 

  自从疫情爆发后,我们国家采取了强有力的防控措施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对医院的管控,其中包括发热门诊的规范运行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管理。但是总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,对于不允许亲朋好友到医院探视病人表示不理解,甚至为此还鲁莽无理的和医务人员争吵,今天,咱们就来聊聊这事~~

 

我从没去过外地

 

也没去过中高风险区

 

凭什么不让我进病房探视?

 

  确实不能让您进入病房探视!

 

  虽然您没有去过外地,也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区,但是新冠病毒传染性极强,您能确保和您接触的每一个人都是安全的吗?就算您接触的所有人都是安全的,但您所接触的人,他们接触的人会不会是病毒携带者?要知道您在生活中接触了一百个人,而这一百人每人又各自接触一百人的话,就是一万人啊!万一这一万人中隐藏了一位无症状感染者,您就有可能间接被感染了新冠病毒!

 

  我打疫苗了,为啥还不允许我进入病房探视?

 

  确实不允许。

 

  疫苗接种,根据目前的数据显示,有很好的保护作用,但不是百分之百的保护,所以不允许随意进入病房探视。

 

  亲人生病住院,为什么只能一个家属陪护?

 

  陪护的人越多,风险越大,不但陪护人可能把病毒带到医院,也有可能通过陪护人在医院受感染后又把病毒带回家。所以,陪护的人越少越好。尽量零陪护,如果一定需要陪护,则应固定一人陪护为妥,并且,陪护人必须做核酸检测阴性。

 

  医院为什么,管理如此严格?
  医院是个特殊的公共场所,人群复杂,人员密集,人流量大,并且是各种各样病人聚集的场所,是一个最容易发生感染传播的特殊区域。所以,必须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,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!

 

  违反医院管理规定,会有什么后果?

 

  自从疫情发生以来,已经有多人因为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规定,而受到拘留、罚款等处罚。

 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的规定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,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、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、检验、调查取证以及预防、控制措施。

 

  拒绝执行预防、控制措施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,涉嫌构成 “妨害传染病防治罪”,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。

 

  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、检疫、强制隔离、隔离治疗等预防、控制措施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,涉嫌构成“妨害公务罪”,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
 

 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,危害公共安全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、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涉嫌构成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,最高可判处死刑。

 

  遵守医院的疫情防控措施,不给医务人员添乱!

 

  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!

 

 

来源:护理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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