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根据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形势,为便于您来我院就诊,请关注如下就诊须知:
1、所有发热患者(体温≥37.3℃)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患者,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。来自中/高风险区域、“健康码”为红/黄码、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的人员请到所在区县指定医院就诊。
2、所有来院人员须正确佩戴口罩,严格接受预检分诊,测量体温,主动扫描场所码,出示健康码、行程卡,如实报告流行病学史。就诊时严格遵守“一室一患”,自觉保持1米以上有效间距,如实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表及承诺书。
3、耳鼻喉科、眼科、肺功能、口腔科、内镜室等科室就诊患者,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就诊。
4、住院患者及陪护(急危重症除外),须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手续,住院后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。
5、病区实行封闭管理,严禁探视,非必要不陪护或实行一患一陪护,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。
6、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,应佩戴口罩,陪护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,勤洗手,做好手卫生,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监测。
防控疫情,人人有责。为确保您及家人安全,防止人员聚集,避免交叉感染,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!
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
2022年8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