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诊须知
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,现将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就诊相关内容公布如下:
一、门诊就诊
1、普通门诊就诊患者取消查验核酸、抗原证明。特殊科室,如口腔科、耳鼻喉科、眼科、内镜室等,在进行存在较大交叉感染风险操作前,需查验核酸或抗原检测证明。
2、患者和陪护人员进入门诊需全程科学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,请勿随意摘下或丢弃口罩。
3、所有发热(体温≥37.3°C)患者请直接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。
4、为减少医院人员聚集,进入门诊非必要不陪同;确需陪同可有一位家属陪同。门诊就诊时要严格遵守“一患一室一陪护”,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,不扎堆,不聚集。
二、住院须知
1、需住院患者及固定陪护在入院当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,办理入院手续。
2、住院患者全面禁止探视,非必要不陪护或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,患者及陪护不允许串访病房。住院期间,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,应当规范佩戴口罩,陪护人员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。
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
2022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