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对制度
作者: 河北省老年病医院
日期: 2020-01-13

 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。每位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,思想集中,业务熟练,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,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治疗、检查物品及其生活用品,(如药物、敷料、器械、压缩气体,及治疗、急救和监护设备等),必须具备品名正规,标记清楚,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、出厂标记、日期、保存期限,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。凡字迹不清楚、不全面、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,应禁止使用。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,必须立即停用,再次进行查对工作,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,直至找出原因。所用物品不得丢弃,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。
  1、临床科室查对制度
  (1)开医嘱、处方或进行治疗时,应查对病员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床号、住院号(门诊号)。
  (2)执行医嘱时要进行"三查七对":摆药后查;服药、注射、处置前查;服药、注射、处置后查。对床号、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、剂量、浓度、时间、用法、有效期。
  (3)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,要检查质量、标签、失效期和批号,如不符合要求,不得使用。
  (4)给药前,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,使用毒、麻、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,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,瓶口有无松动、裂缝,给多种药物时,要注意配伍禁忌。
  (5)输血前,需经两人查对,无误后,方可输入,输血时须注意观察,保证安全。
  2、手术室查对制度
  (1)手术室接病人时,应查对科别、床号、住院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诊断、手术名称及部位(左、右)及其标志。
  (2)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、床号、住院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诊断、手术部位、麻醉方法及用药。
  (3)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,手术器械是否齐全,各种用品类别、规格、质量是否合乎要求。
  (4)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,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、纱布、线卷、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,核对无误后,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,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。手术切除的组织,原则上均应送病检。
  3、药房查对制度
  (1)配方前,查对科别、床号、住院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处方日期。
  (2)配方时,查对处方的内容、药物剂量、含量、配伍禁忌。
  (3)发药时,实行"四查、一交代":查对药名、规格、剂量、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。查对标签(药袋)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。
  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、有无变质。安瓿针剂有无裂痕、各种标志是否清楚、是否超过有效期。查对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。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。
  4、病理科查对制度
  (1)收集标本时,查对单位、姓名、性别、联号、标本、固定液。
  (2)制片时,查对编号、标本种类、切片数量和质量。
  (3)诊断时,查对编号、标本种类、临床诊断、病理诊断。
  (4)发报告时,复核检查项目、结果、患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住院号、科室。
  5、康复科、针灸科查对制度
  (1)各种治疗时,查对科别、病房、患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部位、种类、剂量、时间、皮肤。
  (2)低频治疗时,查对极性、电流量、次数。
  (3)高频治疗时,检查体表、体内有无金属异常。
  (4)针刺治疗前,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,取针时,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。
  6、功能科查对制度
  (1)检查时,查对科别、床号、住院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检查目的。
  (2)诊断时,查对姓名、编号、临床诊断、检查结果。
  (3)发报告时,复核科别、病房、住院号、床号、姓名、住别、年龄、检查项目、结果。
  7、血库查对制度
  (1)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,两人工作时要"双查双签",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。
  (2)发血时,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、病房、床号、住院号、姓名、住别、年龄、血型、交叉试验结果、血瓶号、采血日期、血液质量。
  (3)发血后,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,以备必要查对。
  8、放射科查对制度
  (1)检查时,查对科别、病房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片号、部位、目的。
  (2)治疗时,查对科别、病房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部位、条件、时间、角度、剂量。
  (3)发报告时,查对科别、病房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。
  9、检验科查对制度
  (1)采取标本时,查对科别、床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检验目的。
  (2)收集标本时,查对科别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联号、标本数量和质量。
  (3)检验时,查对试剂、项目、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。
  (4)检验后,查对目的、结果。
  (5)发报告时,查对科别、病房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。
  10、护理查对制度
  医嘱查对制度:
  (1)执行医嘱前应查对床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内容、时间、用法和医生签名。
  (2)对有疑问的医嘱须核对后,方可执行。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,执行护士须复诵一遍,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。需即刻执行的医嘱,问清后立即执行。
  (3)处理医嘱后,护士要再次核对后签全姓名、时间。
  (4)当日的所有医嘱,下午由当班护士和医嘱录入护士全面查对一遍,夜班护士对当日所有医嘱查对一次,并在登记本上签字。
  (5)护士长每周组织全部医嘱大查对两次(周一、四)。
  (6)执行医嘱须严格执行"三查""七对"。
  用药、手术、治疗查对制度:
  (1)口服、注射、输液用药前须严格执行"三查""七对"。三查:备药前查,备药中查,备药后查。七对:对床号、姓名、药名、剂量、浓度、时间、用法和有效期。
  (2)备药前要检查药品的名称、剂量、质量,注意有无变质,安瓿、针剂有无裂痕,有效期和批号,液体有无浑浊、漏液等,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楚,不得使用。
  (3)用药前要查对床号、姓名、药名、剂量、浓度、用法、时间;口服药药房摆好后,必须经治疗护士再次核对后方可执行。贵重、特殊用药必须经二人核对后执行。
  (4)用药时再次核对床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药名、剂量、浓度、用法和时间;无误后签全姓名和时间。
  (5)使用易过敏药物,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,是否做过敏试验。如有过敏,在体温单的相应栏内用红钢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,并转告医师。
  (6)使用毒、麻、限制药物时,要经过反复核对,用后保留安瓿。用多种药物时,要注意配伍禁忌。
  (7)发药、注射或静脉给药过程中,如病人有疑问,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,给病人解释清楚,取得病人理解后,方可执行。
  (8)接手术病人时,要查对科别、床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诊断、手术名称、手术部位(左、右)、术前用药及所带物品。手术前,须查对病人姓名、诊断、手术名称、手术部位(左、右)、麻醉用药及麻醉方法。
  (9)采集化验标本时,查对床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,要核对化验项目、采集标本的内容、方法、数量、时间。
  (10)其他治疗检查前查对床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治疗、检查内容、部位、时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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