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主任医师、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
(1)每周查房1-2次,应有主治医师、总住院医师、住院医师、进修医师、实习医师、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。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,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1周内完成。对危重患者应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及时查房记录。节假日必须有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坚持查房。
(2)解决疑难病例、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,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、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。
(3)抽查医嘱、病历及护理质量,及时发现缺陷,及时改正错误,指导实践,不断提高医疗水平。
(4)利用典型、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,以提高教学水平。
(5)听取医师、护士对医疗、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,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,以提高管理水平。
2、主治医师查房制度
(1)每日查房1次,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、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、实习医生、责任护士等有关人员参加。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,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。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。
(2)对所主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,确定诊断、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进一步检查措施,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。
(3)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,如有总住院医师、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,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,必要时进行晚查房。
(4)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病人讨论,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,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,查明原因。
(5)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,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上级医师查房。
(6)对常见病、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,结合实际,系统讲解,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。
(7)系统检查病历和各项医疗记录,详细了解诊疗进度和医嘱执行情况,严密观察治疗效果等,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。
(8)检查总住院医师、住院医师、进修医师医嘱,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,签发会诊单、特殊检查申请单、特殊药品处方,检查病历首页并签字。
(9)决定病人的出院、转科、转院等问题。
(10)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、护理、生活饮食以及医院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,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。
3、住院医师查房制度
(1)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,一般要求上、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和晚查房一次,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要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,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。
(2)对危急、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。
(3)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,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和化验检查单,及时落实会诊意见并分析各项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。
(4)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、体检方法、治疗原则、手术步骤、疗效判定及医疗操作要点。
(5)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、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,并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、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。
(6)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,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。
4、查房基本规范
(1)医院实行主任医师(副主任医师)、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分工负责制,必须认真执行查房制度。查房前,在交班会上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,以掌握本次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控制,避免顾此失彼。
(2)下级医师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,如病例、影像学资料、化验检查结果、所需检查器材等。
(3)查房应严格掌握医师级别,做到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,不能越级行使权利。
(4)查房时,衣着整洁、佩戴胸卡、正确的站姿,不得斜倚乱靠。查房不得交头接耳,决不允许说不适宜的话语,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。
(5)查房时各级医师站位应严格规定。主任医师站立于患者右侧;主治医师站立于主任医师右侧;住院医师站立于患者左侧,与主任医师相对;护士长站立于床尾;其余相关人员站于周围,但应与主要查房人员同意方可进行。
(6)实习医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各种检查与操作,并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。
三级医师查房制度